7月28日工信部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座谈会,明确提出下半年将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。同时,工信部部长称下半年将完成修订高企认定办法,出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重大升级。回顾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“高新企业”)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历程,其主要阶段如下:
初期探索阶段(1991–1999年)
1991年:首个国家级认定办法出台
国务院发布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》(国发〔1991〕12号),首次明确高新区内企业的认定标准,并配套税收减免、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,标志着我国高新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启动。
1996年:认定范围首次扩展
发布《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规定》(国科发火字〔1996〕018号),将认定范围从高新区内扩展到全国所有区域,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。
2000年:修订认定标准
为适应科技发展需求,修订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》(国科发火字〔2000〕324号),进一步细化技术领域和研发投入要求。
规范化与法制化阶段(2008年)
2008年:全国统一认定体系建立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颁布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,核心变革包括:
1.以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替代原产品目录,突出技术自主性;
2.明确研发费用占比分级要求(销售收入分档设定3%~5%);
3.将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(15%)写入《企业所得税法》,强化政策落地。
调整与优化阶段(2016年)
2016年:放宽标准与加强监管
修订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,主要调整:
1.降低中小企业门槛:科技人员占比从30%下调至10%,研发费用占比要求微调;
2.简化流程:公示时间缩短,支持异地搬迁企业资格延续;
3. 强化后续监管:建立“企业自查+备案抽查”机制,严查材料造假。
新一轮修订(2025年)
2025年7月:工信部宣布再次修订
在202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座谈会上,工信部明确提出将修订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旨在适应当前产业升级需求,重点可能涉及:
1.研发费用归集标准的更新;
2.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权重提升;
3.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纳入支持范围。
其核心逻辑已从“广覆盖”转向“精筛选”。
这种分层形成政策资源闭环:高企认定是 “入场券”,专精特新是 “进阶路”,单项冠军则是 “终局牌”。具体来看:
一是研发强度硬指标提升,研发费用占比门槛从5% 升至 6%,且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,杜绝模糊归集;
二是产业链协同成为必选项,企业需证明主导产品服务 “链主” 企业或参与省级以上产业链项目,强化产业协同价值;
三是建立动态淘汰机制,省级资质有效期从 “三年一审” 改为 “年度抽查”,不合格者立即摘牌。
更受关注的是,此次政策首次将数据安全合规纳入 “一票否决”,企业若发生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事故,将直接取消资质。监管力度显著增强,申报材料中财务数据与税务报表、统计报表的 “三表一致性” 成为审查红线。
政策影响与趋势
规模增长:截至2024年,全国有效高新企业达46.3万家,其中规上工业高新企业16.9万家。
政策导向:从“区域优惠”转向“普惠性创新支持”,强调研发投入(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%)与知识产权转化。
未来方向:推动高新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,强化核心知识产权保护,鼓励产学研融合。
总结
高新企业认定政策历经五次重大修订,从区域性试点走向全国统一规范,门槛逐步降低但监管趋严,核心目标始终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。即将到来的2025年修订,有望进一步响应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,值得企业密切关注。